上海市领取失业金人数

2024-05-09 00:34

1. 上海市领取失业金人数

上海市领取失业金人数已近6%。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失业保险条例》第十条  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一)失业保险金;(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四)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补贴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五)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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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上海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

有两个前提条件:1、必须是上海户籍;2、就业期间缴纳失业保险累计满12个月以上。每交满12个月可领取2个月的失业金。
在单位到区人保局办理退工手续后(最迟为离职后15天内、最快离职后第二天)就能领了,带《劳动手册》、退工单、身份证、银行卡就可以了,在街道(或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一般都是当场免费办结的。没有《劳动手册》的先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带2寸照片两张,同时办理申领失业金手续。
之后在约定的时间到区就业促进中心盖章,每三个月要去盖1次章,失业金会按月打进银行卡内的。

3. 上海失业金领取金额是多少

上海失业金领取金额是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
只要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
至于领取的金额,主要是根据你的个人薪资待遇 来计算 的,

上海失业金领取金额是多少

4. 上海领失业金多少

上海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2,自己辞职可以领失业金吗?接下来跟小编一起来看看最新相关资讯吧。      (注:本文内容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参考)      一、上海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2      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或参保地在本市的,可在本市办理失业登记。从2021年7月1日起,本市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按下列标准计发失业保险金:      1、第1-12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975元/月;      2、第13-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580元/月;      3、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330元/月。      二、失业金自己辞职可以领吗      一个人自愿辞职,并且不符合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条件,那么他辞职后就不能领取失业救济金。但是,如果因雇主拖欠工资而离开公司,用人单位有非法行为的,可以领取失业救济金。此外,还有以下几种情况,可以顺利领取失业救济金。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开除的;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 上海的失业人员怎样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上海市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下面是上海市失业保险金领取相关问题解答。
1、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如何计算?炒金如何赚钱专家免费指导银行黄金白银TD开户指南银行黄金白银模拟交易软件集金号桌面行情报价工具答: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核定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缴费年限)确定。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以后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以此类推,但一次核定领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2、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是多少?答: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和年龄确定,但不得高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
3、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同时具备哪些条件?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3)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5)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4、城镇失业保险的适用范围是什么?答:失业保险适用范围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本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其他劳动组织和外省市驻沪办事机构中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人员。
5、自由职业者能否领取失业保险金?答:参加自由职业者缴费的人员没有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停止缴费后,如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
6、失业人员能否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凭营业执照副本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企业章程及能证明其投资入股情况的材料,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超过24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
7、申请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什么?答:1999年4月1日以后,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期满时距法定退休年龄2年或不足2年的,经就业服务机构多次职业介绍,确属非本人主观原因不能重新就业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区县就业服务机构核实审批后,可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至其到达法定退休年龄。
8、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是多少?答: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为其本人第13—24个月计发标准的80%,如低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按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计发。

上海的失业人员怎样领取失业保险金

6. 上海市失业保险领取标准

最高标准调至1770元从4月1日起,上海市2018年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从1660元调整到1770元,增加110元。具体调整为:第1—12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增加110元月,调整为1770元月。第13—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第1—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第13—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随着4月1日起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本市青年见习学员生活费补贴和带教费补贴、协保人员就业补贴、大龄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就业岗位补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将作相应调整。青年见习学员生活费补贴从1840元月提高到1936元月,青年见习带教费补贴从690元月提高到726元月,协保人员就业补贴、大龄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就业岗位补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从1150元月提高到1210元月。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1、累计缴费满1年不满2年:2个月;
2、累计缴费2年以上:年限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
3、累计缴费满1年不满5年:最长领取期限12个月;
4、累计缴费满5年不满10年:最长领取期限18个月;
5、累计缴费满10以上:最长领取期限24个月。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上海市常住户口;
2、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辞职;
3、本次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4、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拓展延伸阅读:职工医保提高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从4月1日起,本市将2018医保年度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46万元提高到51万元,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仍由地方附加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为提高参保人员的保障水平,本市将适当提高个人账户计入标准。参保人员个人医疗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按实际缴费金额计入,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个人医疗账户部分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在职职工中,34岁以下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标准由175元提高到210元;35—44岁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标准由350元提高到420元;45岁至退休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标准由525元提高到630元。在退休人员中,74岁以下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标准由1400元提高到1680元;75岁以上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标准由1575元提高到1890元。2018医保年度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均不作调整,仍然按照2017医保年度标准执行。上海市失业保险领取最高标准是1770元,领取条件和期限也跟别的地方有点不大相同。

7. 上海市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

单位与在职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后,应当告知其按照规定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在15日内到单位所在地的就业服务机构办妥退工手续。
上海市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
根据《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失业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单位(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适用本办法。
第八条(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
单位与在职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后,应当告知其按照规定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在15日内到单位所在地的就业服务机构办妥退工手续。
失业人员应当在接到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通知后的30日内,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时,应当递交证明本人失业的有关材料。
在职期间被劳动教养或者被判刑收监执行,现被解除劳动教养或者刑满释放的人员,可以在回到原户籍所在地之日起30日内,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上海市失业保险实施细则》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需办理求职登记、失业保险登记、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1)求职和失业保险登记手续。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时,凡符合条件并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需要先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保险登记手续,填写求职登记表和失业保险登记表。登记手续须由失业人员本人履行。如失业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他人代办,在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凭失业人员的委托书、身份证、退工材料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办理。
办完登记手续后,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会告诉失业人员(或其他代理人),携带《劳动手册》,在指定日期到区县就业服务机构的失业保险部门。失业保险部门会根据失业人员的年龄和缴费年限,核定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标准,并在失业人员的《劳动手册》上作记录。
(2)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核定期限和标准后,失业人员持《劳动手册》到区县就业服务机构的职业介绍部门办理申领手续。职业介绍部门会指定职业指导员对失业人员进行职业指导和帮助。失业人员在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和签署申领失业保险金承诺书后,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每三个月办理一次。
(3)领取失业保险金。办好申领手续后,失业人员持《劳动手册》和本人印章,在指定的时间内到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签收失业保险金。
除失业保险部门认可的特殊情况外,失业保险金不得由他人代为签收。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3次拒绝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职业介绍(包括推荐到社区从事公益性劳动)、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机会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上海市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

8. 上海失业金领取标准

法律分析:(一)第1-12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815元/月;
(二)第13-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452元/月;
(三)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162元/月。
法律依据:《关于调整本市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切实提高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第258号令)的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本市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按下列标准计发失业保险金:
(一)第1-12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815元/月;
(二)第13-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452元/月;
(三)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162元/月。
二、上述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本通知有效期至2021年3月31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的通知》(沪人社规〔2018〕7号)同时废止。
领取失业保险金所具备的条件: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3、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5、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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